发布时间: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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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荥阳院区需采购病历车、发药车、护理车、治疗椅、诊断床一批,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荥阳院区采购病历车、发药车、护理车、治疗椅、诊断床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荥阳院区采购病历车、发药车、护理车、治疗椅、诊断床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2 预算金额:145600元
注:采购预算价即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各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3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采购需求内的项目。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正常使用之日起一年。
2.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7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技术标准,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功能符合采购人需求。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0、本项目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3.2、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发布公告之后日期的查询截图;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活动。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项目办。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采购需求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询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6.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项目所有内容实施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100%,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人应出具足额发票。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瑞民街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68953205
2023年3月2日